1、 漢字的結構與“六書”
1)六書: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假借。
2)象形:象形字的結構特點是依樣畫葫蘆,即許慎所謂“畫成其物,隨體詰詘”。如日、月、止、目、人、車、行、牛、瓜、眉、虎、高、夕、犬、女等。
3)指事:許慎的定義是“視而可識,察而見意。”一眼看去就可以認識大體,仔細觀察就發現意義所在。如:上、下、中、亦(腋)、本、末、未、寸、刃、甘等。
4)會意:許慎:“比類合誼,以見指揮”,字面意思是會合成意,即由若干符號相互構成一種聯系來表達某種意義。如:逐、取、武、及、戒、朝、暮、牧等
5)形聲:由兩個部分構成,一個部分表示意義或字義的屬類,叫形符(或意符);另一部分大致地表音,叫聲符。如:江、河、楊、柳等。
6)假借:許慎:“本無其字,依聲托事”。有些詞原先沒有為它造過專用字,只是從現成的字中選取一個讀音相同或相近的字來代替,后來習慣了,這個字也就歸它使用了。如:莫。
7)轉注:許慎:“建類一首,同意相受。”即兩個字的部首相同、兩個字的意義有引申關系。如:考、老。
8)形聲字的形符和聲符的位置:(1)左形右聲。如:松、理、越。(2)右形左聲。如雕、期、鴻、救。(3)上形下聲。如茅、空、簡。(4)下形上聲。如基、裳、姿。(5)外形內聲。如園、閭、街。(6)內形外聲。如辯、聞、讎。
9)形符和聲符位置有反常的情況:如“視、祁、錦、欽、馮、和、蝕”是右形左聲,“釗、到”是左形右聲,“悶、問”是內形外聲,“閨、閣”是外形內聲,“孟”是上形下聲,“篤、筑、竺”是下形上聲。
10)形符和聲符不能按自然結構分析:(1)形符偏于一隅:修、倏、騰、滕、裁、栽、穎、潁、佞、疆。(2)聲符偏于一隅:旗、施、徒、徙。(3)形符藏于聲符中間:贏、羸、辯、辨、哀。(4)聲符藏于形符中間:裹、衷、戚。(5)互相穿插,分合離奇:隨、游、賴。
11)省形和省聲:有少數形聲字,它的形符或聲符已經簡省,必須補全才能起表意或表聲作用。如:釜,從金省,父聲。雷,從雨,田省聲。
12)最早成系統的文字,現在已知的是商代的文字,包括商代金文、甲骨文。
13)文字的演變階段:(1)古代文字:商--金文、甲骨文。周金文。戰國西方周秦的“籀文”屬大篆文字。東方六國系統的文字是“古文”。秦小篆、秦隸。(2)今文字:漢隸、章草、行書。魏晉真書(楷書)。
14)隸變:漢字由篆書到隸書的變化叫隸變。
15)隸變對漢字結構的影響:(1)部首形體的變化:如“人”變為“亻”,“心”變為“忄”。(2)簡省或訛變。如“春”,從艸從日,屯聲,(上部訛變)。“更”,從攴丙聲(整體訛變)。(3)混同,是訛變的后果。有些原先不相同的偏旁,隸變后就混同了。如“服”從舟而不從月,“膾”從肉而不從月。
16)本義:漢字在造字之初所代表的詞義稱為文字的本義。
17)如何探求本義:探求本義,既不能脫離文字形體,也不能脫離文獻用例。若撇開字形,僅從文獻用例追溯詞義的源頭,是無法或難以辦到的。如誅;若僅根據字形而脫離文獻語言,探求本義也是不大可能的。如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