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科技大學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摘要] 電子科技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國家首批“211工程”和“985工程”重點建設大學,也是被納入“111計劃”的高校。電子科技大學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已發(fā)布,內容詳見本文。
電子科技大學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已發(fā)布,內容如下: 一、報考類別 21-全國統(tǒng)考(包括少數民族骨干計劃)22-推薦免試25-管理類聯考(包括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600工程管理)27-強軍計劃(自主命題)為更好地適應國家經濟社會發(fā)展對高層次、多類型人才的迫切需要,調整優(yōu)化研究生教育結構,進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培養(yǎng)體系,積極培養(yǎng)應用型、緊缺型人才,增強研究生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fā)展的能力,教育部決定自2009年起,在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審批設置專業(yè)學位的招生單位招收全日制專業(yè)學位碩士生,即“應用型”碩士生,專業(yè)代碼第三位為5。 我校碩士生招生類別 注:125100工商管理(MBA)、125200公共管理(MPA)、125600工程管理可選擇在職或脫產學習。 二、報考條件 (一)21-全國統(tǒng)考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報考定向、非定向的考生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報考委培和自籌的考生年齡不限。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http://yz.uestc.edu.cn/newsDetails.aspx?newsId=456)相關要求。 5、報考085239項目管理的考生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本科畢業(yè)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2)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專科)畢業(yè)學歷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3)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只能報考委培或自籌)。 報考其他專業(yè)的考生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包括成人應屆本科畢業(yè)生,不含自考和網絡教育“應屆”本科畢業(yè)生);(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yè)學歷的人員;(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專科)畢業(yè)學歷后滿2年;(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yè)生;(5)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只能報考委培或自籌)。 注: (1)自考和網絡教育畢業(yè)生須在現場確認前取得國家承認的畢業(yè)證。 (2)應屆本科畢業(yè)生須在2014年9月1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 (3)有關時限計算從學歷學位證書日期開始至2014年9月1日截止。 (4)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yǎng)單位的書面同意。 (5)少數民族骨干計劃名額為20人,我校只接收非漢族考生報考少數民族骨干計劃。 (二)22-推薦免試詳見《電子科技大學推薦2014年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碩士(博士)學位研究生實施辦法》。 (三)23-單獨考試我校從2013年開始,不再設置單獨考試方式,網上報名單獨考試的考生,考試科目與全國統(tǒng)考完全相同。 (四)25-管理類聯考1、符合(一)中第1、2、3、4各項的要求。 2、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本科畢業(yè)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2)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專科)畢業(yè)學歷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3)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只能報考委培或自籌)。 注: (1)錄取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600工程管理,只從參加管理類聯考的考生中選拔,不再為該專業(yè)組織統(tǒng)考或單獨考試。 (2)有關時限計算從學歷學位證書日期開始至2014年9月1日截止。 (五)27-強軍計劃按解放軍總政治部的規(guī)定辦理。 注:強軍計劃名額為30人。 三、報名方法 (一)網上報名時間:2013年10月10日-31日(9:00-22:00)網址:yz.chsi.com.cn 要求: 1、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報考點以及我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公告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復試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報名日期內,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2、網上報名填寫報考信息時注意事項: (1)考生只填報我校的一個專業(yè)。待考試結束,我校公布復試分數線后,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tǒng)了解招生單位的生源余缺信息并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愿;(2)報考類別:報考少數民族骨干計劃、強軍計劃請選擇“定向”,國防生、軍人、有工作單位的在職考生請選擇“委培”,其他考生請選擇“自籌”。我校不設“非定向”,報考“非定向”的考生視為“自籌”考生。 (3)報考導師填寫在“備用信息”欄,如:10001李樂民(請勿在“備用信息”欄填寫除報考導師外的其他任何信息),也可在我校復試分數線公布后登錄電子科技大學研招網(http://yz.uestc.edu.cn/ssfs)補填,但網上報名已填導師的比補填導師的優(yōu)先錄取,復試科目在打印復試通知單時填寫。 3、電子科技大學教職工報考前須向學校人事處提出書面申請(申請表在人事處網站下載),經所在單位(部門)簽字蓋章后,報人事處審核批準。報考前未按規(guī)定提交書面申請并經學校批準的,學校不予資助。 4、少數民族骨干計劃以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準,不得更改。 5、推免生必須網上報名,選擇推薦學校(本科所在學校)所在報考點,但不得再報名參加統(tǒng)考,否則取消推免生資格,列為統(tǒng)考生。推免生報名信息必須與公示擬錄取信息一致,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推免生自負。 6、現役軍人報考我校,應事先認真閱讀了解解放軍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guī)定,按照規(guī)定填報報考信息。不明之處應事先與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聯系。 7、強軍計劃考生,網上報名必須選擇“電子科技大學”報考點,考試科目選擇全國統(tǒng)一命題考試科目,現場確認時再統(tǒng)一更改為對應的自主命題考試科目。 8、我校已開通報名費網上交費,詳見http://yz.uestc.edu.cn/payment/paylogin.aspx。網上交費僅限于網上報名“報考點”選擇為“電子科技大學”的考生,其他考生請按當地報考點要求交費。 說明:國家按照一區(qū)、二區(qū)確定考生參加復試基本分數要求,一區(qū)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重慶、四川、陜西等21省(市);二區(qū)包括內蒙古、廣西、海南、貴州、云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0省(區(qū))。 (二)現場確認時間:2013年11月10日-14日地點:參加全國統(tǒng)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進行確認(必須與網上報名選擇的報考點一致);推免生到推薦學校(本科所在學校)所在報考點進行確認;管理類聯考、強軍計劃考生到電子科技大學進行確認。我校包括兩個校區(qū),在清水河校區(qū)現場確認(11月8日-9日提前2天,地點:主樓B3-209)的考生均在清水河校區(qū)參加考試,在沙河校區(qū)現場確認(11月10日-14日,地點:逸夫樓一樓大廳)的考生均在沙河校區(qū)參加考試,11月下旬研招網公布最終考試地點安排,不再變更。 要求: 1、必須由考生本人進行現場確認。 2、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和網上報名號。 3、往屆畢業(yè)生必須提供畢業(yè)證原件,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必須提供學生證原件,自考和網絡教育畢業(yè)生必須提供畢業(yè)證原件。 4、交納報名費。我校已開通報名費網上交費,詳見http://yz.uestc.edu.cn/payment/paylogin.aspx。網上交費僅限于網上報名“報考點”選擇為“電子科技大學”的考生,其他考生請按當地報考點要求交費。 5、照相。 6、確認本人網報信息。 四、資格審查 我校審查考生網上報考信息后,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發(fā)放準考證,并在復試時對往屆考生畢業(yè)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五、入學考試 (一)初試時間:2014年1月4日-5日,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地點:參加全國統(tǒng)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公告指定的考場應試;強軍計劃考生到電子科技大學考場應試。我校包括兩個校區(qū),在清水河校區(qū)現場確認的考生均在清水河校區(qū)參加考試,在沙河校區(qū)現場確認的考生均在沙河校區(qū)參加考試,如另需變更考試地點請在現場確認“交表處”申請,11月下旬研招網公布最終考試地點安排,不再變更。詳細地點另行通知。 科目: 第一天上午(第一單元) 思想政治理論(滿分100分)、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滿分200分) 第一天下午(第二單元) 外國語(滿分100分) 第二天上午(第三單元) 業(yè)務課一(滿分150分)、專業(yè)基礎綜合(滿分300分) 第二天下午(第四單元) 業(yè)務課二(滿分150分) 說明: 1、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5日,考生登錄http://yz.uestc.edu.cn/zkz網上打印準考證。 2、考生憑網上打印的準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3、電子科技大學考點考生的考試文具(含簽字筆1支、備用筆芯1支、2B鉛筆1支帶橡皮、直尺、文具袋等)由考點統(tǒng)一提供,考生不再攜帶其他任何考試文具進入考場。每單元考試結束,考生不得將考試文具帶出考場,所有單元考試結束后考試文具由考點統(tǒng)一回收。其他考生按當地考點要求參加考試。 4、以上各科的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考試方式均為筆試。 5、考生在每科考試開考15分鐘后不得入場。初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xù)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6、推免生免初試。 7、考試科目詳見“招生專業(yè)目錄”、“復試科目”。 8、強軍計劃考生,全國統(tǒng)一命題考試科目改考對應的自主命題考試科目,具體為: 101思想政治理論 改考 111單獨考試思想政治理論 201英語一、204英語二 改考 288單獨考試英語 301數學一、302數學二、303數學三 改考 688單獨考試高等數學 考綱:全國統(tǒng)考或管理類聯考的101思想政治理論、199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201英語一、204英語二、301數學一、302數學二、303數學三、312心理學專業(yè)基礎綜合等科目的考試大綱由教育部統(tǒng)一編制并統(tǒng)一命題,其他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題。 (二)復試時間:2014年3月至4月,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地點:各學院,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科目: 1、專業(yè)筆試(滿分200分、時間120分鐘),詳見“復試科目”,且不能選擇與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的復試科目。 2、外語面試(滿分100分、時間不少于5分鐘),口語50分、聽力50分。 3、綜合面試(滿分200分,時間不少于15分鐘),包括專業(yè)素質和能力(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對本學科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yè)領域發(fā)展的潛力,創(chuàng)新精神和創(chuàng)新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本學科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表現等,事業(yè)心、責任感、紀律性、協(xié)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yǎng),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要求: 1、我校自主劃定復試分數線,詳見:電子科技大學研招網“碩士招生”。 2、復試由報考學院負責組織考試,復試前將對考生畢業(yè)證(結業(yè)證)、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或取消成績。發(fā)現可疑學歷證書時,將要求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供指定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3、復試總分及單項成績達到滿分的60%才能被錄取。 4、我校一般按1:1.2進行差額復試,但各專業(yè)具體復試人數可根據報考情況進行調整,原則上達到我校復試分數線均有機會參加復試。 六、調劑 報考學術型和報考專業(yè)學位研究生之間的相互調劑政策,待初試結束后,視第一志愿生源上線情況而定。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待初試結束教育部錄取政策確定后再公布。屆時,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tǒng)填寫調劑志愿。 七、體檢 根據《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http://yz.uestc.edu.cn/newsDetails.aspx?newsId=456),考生復試時必須到電子科技大學醫(yī)院進行體檢。 八、錄取 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yè)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錄取。錄取優(yōu)先順序為:第一志愿、院內調劑、校內調劑、校外調劑,同一優(yōu)先級按總成績(初試+復試)從高到低依次擇優(yōu)錄取,新生獎學金評定優(yōu)先順序與此相同。 現為或原為委培或定向、擬報考委培或定向、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務年限內的考生,須征得委培、定向或服務單位的同意,否則因報考問題引起的糾紛而造成不能錄取等后果,責任由考生自負。強軍計劃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的定向或委培碩士生。 考試誠信狀況作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guī)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嚴肅處理。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可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同時,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jié)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相關單位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guī)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yè)的重要參考依據。 新生錄取通知書由學院研究生科發(fā)放,其中錄取類別為自籌的新生由學院研究生科發(fā)放調檔函,個人檔案必須在2014年9月1日前調入學院,錄取類別為定向或委培(除強軍計劃、國防生外)的新生必須在2014年9月1日前將委培協(xié)議書(http://yz.uestc.edu.cn/DatumDownload.aspx)一式三份交學院研究生科。 按照教育部要求,凡是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要求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出具教育部學歷(學籍)認證書(網址:yz.chsi.com.cn,電話:010-82336088-202),否則不予錄取。學歷(學籍)認證書電子版可發(fā)送郵件至[email protected],紙質版可發(fā)送傳真至028-61830153-115,電子版或紙質版任選一種發(fā)送即可。 九、學制 3年,學習年限可視具體情況適當縮短或延長。 十、學費 定向碩士生由國家承擔學費。貧困碩士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學費標準: 十一、說明 考生報名時不再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考生因報考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造成考生不能復試、無法被錄取或其他問題,我校不承擔責任。現役軍人報考,按解放軍總政治部的規(guī)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