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辯證法的集中論述,是馬原第二章『世界的物質性及其發展規律』中的“發展規律”部分的內容,在 (《暑期馬原復習——唯物論》)中,已經說明第二章是馬原學科材料分析題考點集中的章節,甚至唯物論也有材料分析題(2011)的考點,辯證法就更是毋庸置疑了。2012、2013的材料分析題中,辯證法都不受青睞,2012年分析題只考查了4分的辯證法內容,而2013年更沒有直接考查。鑒于此,我在去年同期就提醒過2014年的考研學子要在辯證法的學習上“謹小慎微”,力爭全面:一是注意2014大題考查重點轉向辯證法;二是注意考點的細微化,甚至細化到一句話。在2014年的考研政治真題中,馬原分析題總共10分全部考察辯證法內容,可以說也是完全在意料之中。當然,同樣出于命題規律的考慮,老師再次提醒2015年考研學子們要重視認識論的內容,2015年考研政治馬原分析題必定會針對認識論的內容設置提問。
第二章細分為三節內容,第二、三節內容即是馬克思主義哲學辯證法的內容。準確把握辯證法的內容,能夠幫助我們理解馬克思主義的本質。讓我們從2014年的馬原分析題第一問說起,“從唯物辯證法的角度分析‘巧用大循環,處理不再難’中‘巧’在何處?”。從解題步驟上說,關鍵是找準題目關鍵詞,“一找”找定向關鍵詞確定答題角度,“二找”找定點關鍵詞轉化答題考點。答題技巧的問題先放一邊,題目對答題角度作出了明確要求——“唯物辯證法”,所以答題方向上絕對不能南轅北轍,但是又有新問題,怎么取舍辯證法繁冗的內容?細化一步,方向會更清楚:聯系和發展是辯證法的基本觀點和總特征,矛盾是辯證法的實質和核心。大綱解析中分散的這兩句話乍看無事,但正是從外、內兩個層面細化了辯證法。如此一來,2014馬原分析題的此問完全可以從這兩個層面展開。
事實上,辯證法與形而上學的對立,我們在唯物論中哲學基本問題之后關于世界怎樣存在的問題上就論述過,辯證法講聯系、發展和矛盾,形而上學則完全相反。
結構上,第二節內容集中論述了聯系、發展和矛盾,但從小標題來看,第二節辯證法的內容細分為五部分內容:①聯系和發展;②對立統一規律;③質量互變規律、否定之否定規律;④基本范疇;⑤思維方法。這也就是同學們經常能聽到的“2345”——兩個總特征、三大規律、四種思維方法以及五對基本范疇。我們今天重點學習一下對立統一規律。
按照常理,辯證法由內到外、從粗到細逐漸清晰。三大規律中,對立統一規律單獨占一標題,內容全面而細致,其作為“辯證法的實質和核心”的地位完全是另外兩大規律無法比擬的;此外,矛盾也是聯系和發展的實質,聯系是不同事物的之間的聯系,發展是同一事物不同階段的運動變化,前者是不同中看相關,后者是相同中看不同,實質當然就是對立統一。
對立統一怎么理解?對立對應的斗爭性和統一對應的同一性又怎么理解?如果明白對立就是區別,統一就是聯系,那么問題就變得很簡單了。從橫向空間角度講,事物的區別是顯而易見的,但任何事物都跟其它事物有聯系,這就是對立統一;從縱向時間角度說,同一事物一以貫之也是情理之中的,但事物不斷運動變化,所處階段不同,這就是統一對立。如此說來,斗爭性和同一性的關系也就很好理解了。
任何事物之間都是對立統一的關系,事物在任何階段也都處在對立統一的關系中,我們稱其為矛盾的普遍性,顯然矛盾普遍存在是無條件的。問題在于,不同事物之間如何對立又是如何統一的,這不僅不是千篇一律的,而且是各有特點:不同事物矛盾不同;同一事物不同階段矛盾不同;主次矛盾和矛盾的主次方面地位作用不同。特點各異,那解決方法上就必須因地、因時制宜,也就是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關于具體問題分析,我們在唯物論一講中已經說明過——物質世界的特殊性就在于時空的特殊性,即一切以時間、地點、條件為轉移。這至少說明一點,唯物論和辯證法是真正意義上的結合,自成一體。
在矛盾規律的最后一點,是專門論述矛盾分析法,大綱解析明確指出了矛盾分析法的核心地位,但是并未說明矛盾分析法究竟是一種怎樣的方法,同時似乎也沒有指出理解矛盾分析法的邏輯。其實不然。如果大家能記得“看書看標題”,這問題的邏輯就很簡單。矛盾分析法是“對立統一規律是事物發展的根本規律”這一標題下的最后一個標題,其前有三個標題,一是點明了對立統一規律的地位,二是論述了斗爭性和同一性,三是論述了普遍性和特殊性,接著才是矛盾分析法。這就意味著矛盾分析法正是接續了相關于矛盾的兩對性質的邏輯,這樣就很清楚了,矛盾分析法,顧名思義地說無非就是分析矛盾的方法,那也就是分析矛盾這兩對性質的方法。
講到這里,對立統一規律告一段落。細讀下來必有收獲,老師反復叮嚀的兩種方法必須重新提及:一來劃書取關鍵詞并顧名思義;二來看書看標題,熟悉標題邏輯。只有這樣看書,才有所得。
附:辯證法知識結構框架:
唯物辯證法兩大特征之聯系和發展
聯系的3個特點
聯系是事物內部和事物之間相互影響、相互制約的關系。聯系具有普遍性、客觀性和多樣性。
發展的實質
發展是前進的、上升的運動。發展的實質是新事物的產生舊事物的滅亡。發展具有過程性的特點。
新事物的3個判斷標準
發展的實質是新事物的產生,舊事物的滅亡。新事物有3個判斷標準,即尊重客觀規律、具有遠大前途、具有強大生命力。
唯物辯證法三大規律
對立統一規律
3個原理
矛盾的斗爭性和同一性原理
斗爭性:矛盾雙方相互排斥、相互分裂。
同一性:矛盾雙方相互依存,在一定條件下相互轉化。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關系原理
矛盾普遍性即事事有矛盾,時時有矛盾。
矛盾特殊性即不同事物的矛盾不同,同一事物在不同發展階段矛盾不同。
矛盾不平衡性原理
在事物發展諸多矛盾中,決定事物性質和發展方向的矛盾為主要矛盾,影響事物性質和發展方向的矛盾為次要矛盾。
3個方法論
矛盾普遍性的方法論:一分為二的看問題。
矛盾特殊性的方法論: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矛盾不平衡性方法論:“兩點論”與“重點論”相結合。
質量互變規律
2個概念
量變:事物數量的變化和排列順序的變化。
度:保持事物質的數量界限。
2個部分質變
在量變質變規律中,量變是質變的前提,質變是量變的必然結果,總的量變中,包含階段性部分質變(主要以時間為關鍵詞來出題)和局部性部分質變(主要以地點為關鍵詞來出題)。
否定之否定規律
否定之否定規律揭示了事物發展的方向和趨勢。
否定之否定是自我否定,否定之否定是聯系的環節。否定之否定是發展的環節,否定之否定是揚棄,即批判的繼承。
唯物辯證法五對基本范疇
原因和結果
2個關系
原因和結果是引起和被引起的關系。
原因和結果是確定和不確定的關系,在一對固定的因果聯系中,原因和結果是確定的。但是,在多對與之相連的因果聯系中,上一對的結果很可能成為下一對的原因,這是不確定的。
現象和本質
1個關系
現象是事物的外在表現,本質是事物的內部特征,兩者是對立統一的關系,假象不等于錯覺。
可能和現實
3個區分標準
區分可能性和現實性的標準:現實中是否發生。
區分可能性和不可能性的標準:現實中是否有實現條件。
區分抽象的可能性和現實的可能性的標準:現實中條件是否充分。
必然和偶然
必然是事物發展中確定不移的趨勢,決定事物發展方向。
偶然是事物發展中不確定的趨勢,影響事物發展方向。
必然寓于偶然之中,通過偶然表現。
只承認必然,不承認偶然,會導致機械決定論。
只承認偶然,不承認必然,會導致唯意志論。
內容和形式
內容決定形式。當形式適應內容,會推動事物發展,當形式不適應內容,會阻礙內容發展。
回顧完上述知識點,我們再來下面幾道題目。2007年第2題:“挾泰山以超北海,語人曰我不能,誠不能也。為長者折枝,語人曰我不能,是不為也,非不能也。”《孟子》中的這段話啟示我們,做事情時要區分可能性和不可能性,二者的區別在于(現實中有無根據和條件)。這道題考查的就是唯物辯證法的五對范疇中的可能性與現實性的關系。
以及2012年第17題:“沉舟側畔千帆過,病樹前頭萬木春”。辯證法認為發展的實質是新事物的產生和舊事物的滅亡。新事物代替舊事物,從根本上說,是因為( )
A.新生事物產生于舊事物之后,是新出現的事物
B.新生事物具有新的結構和功能,能適應已經變化了的環境和條件
C.新生事物是對舊事物的揚棄,并添加了舊事物所不能容納的新內容
D.在社會歷史領域內,新生事物符合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和要求
這道題考查的就是發展的實質。發展的實質是新事物的產生和舊事物的滅亡。新事物是指合乎歷史前進方向、具有遠大前途的東西;舊事物是指喪失歷史必然性、日趨滅亡的東西。產生于舊事物之后的新出現的事物不一定是新事物,比如說史綱中,袁世凱稱帝是在辛亥革命這一新事物之后出現的,但是他違背了歷史發展的規律,所以并不是新事物。此外,還有一種錯誤的認知:以力量強大與否來判斷是否是新事物。同學們在復習時也要注意。
再如2010年第2題:有一則箴言:“在溪水和巖石的斗爭中,勝利的總是溪水,不是因為力量,而是因為堅持。”“堅持就是勝利”的哲理在于(量變必然引起質變)。這道題考查的就是唯物辯證法三大規律中的質量互變規律。
辯證法向來是考試的重點,近十年來頻繁以分析題的形式加以考查,大家在復習備考時要格外注意。今后我們還會繼續為大家分享馬哲其他模塊的學習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