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摘要] 湘潭大學2015年計劃招收全日制學術型碩士研究生1268人,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702人(最終招生人數以教育部實際下達的招生計劃為準)。
湘潭大學2015年計劃招收全日制學術型碩士研究生1268人,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702人(最終招生人數以教育部實際下達的招生計劃為準)。 一、培養目標 招收碩士研究生是為了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報名 參加學術學位研究生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考生必須符合下列學歷等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承認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承認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三、專業學位 研究生全國統一考試的報考條件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二條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不得報考)。 (二)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二條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的(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方可報考)。 (三)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二條中第(一)、(二)、(四)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四)報名參加除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外的其它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第二條中的各項要求。 四、接收推薦免試生:歡迎獲得考生所在學校推薦免試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我校,詳情請瀏覽我校研究生院主頁推免生招生信息。 五、報名 采用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和到報名點現場照相、繳費、確認報名信息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詳情請于2014年9月瀏覽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公布的信息。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報考資格審查將在復試階段進行。 1.網上報名時間:2014年9月25日—28日(每天9:00—22:00)為應屆本科畢業生網上預報名時間。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按網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實填寫本人報名信息。期間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應屆本科畢業生預報名信息有效,無需重復報名。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2.現場確認日期:2014年11月10日-14日。 報考人員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證和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到網報時選定的報名點憑報名編號進行現場繳費、照相。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完成繳費和照相者,報考無效。考生報名時不需檔案單位介紹信,報考材料也不需加蓋公章,但錄取時仍需考生檔案單位政審和同意,所以請考生務必征得單位同意;若因上述問題使學校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的后果,學校不承擔責任。 所有報名系統中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現場確認時需出具教育部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和復印件方可進行現場確認(獲得方法請訪問學信網主頁http://www.chsi.com.cn/)。 持國外學歷報名考生,現場確認時還需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留學認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在錄取當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考生所填各種信息及所有報考材料必須真實,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所有考生均要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六、入學考試 1.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 2.初試時間: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 3.初試科目: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要求,工商管理(專業學位)、公共管理(專業學位)、旅游管理(專業學位)、會計(專業學位)、圖書情報(專業學位)、法律(法學)、法律(非法學)均為全國統考。其中,101-政治理論、199-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201-英語一、202-俄語、203-日語、204-英語二、301-數學一、302-數學二、303-數學三、397-法碩聯考專業基礎(法學)、398-法碩聯考專業基礎(非法學)、497-法碩聯考綜合(法學)、498-法碩聯考綜合(非法學),以上科目均為全國統考或聯考科目,有關考試內容請參照教育部統一編制的考試大綱。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題。各科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 4.初試地點:考生在報名點指定的地點參加考試。 5.復試時間、地點、內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相關通知會及時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上進行公布。復試內容包括專業課筆試、外語聽力與口語、專業綜合面試。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復試成績占入學考試總成績的權重在30%~50%的范圍內。 6.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在復試階段進行,屆時考生須出示下列材料: (1) 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 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3) 大學階段成績單原件(須由大學教務處或檔案管理部門加蓋公章); (4) 檔案所在單位政審材料。 (5)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現場確認時還需持教育部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和復印件進行現場確認。 (6) 持國外學歷報名考生,現場確認時還需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留學認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7) 在錄取當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出具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的相關證明。 七、體格檢查 體檢時間:考生在復試時須參加體檢,具體時間、要求由我校在復試前通知。 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等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執行。 八、錄取 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入學考試(包括初試、復試)成績,結合考生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身體健康狀況以及檔案單位政審材料確定錄取名單。 九、學習年限 我校招收的碩士研究生,實行彈性學制,學習年限為2~4年。 十、違紀處罰 對于考生申報虛假材料、考試作弊及其他違反考試紀律的行為,我校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并按照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紀處理辦法》進行嚴肅處理。 十一、其他注意事項 1.請密切關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上的招生信息及通知。招生信息如有變動,以報名期間研究生院網站公布的招生簡章、專業目錄、考試大綱、復試內容及相關信息為準。有關業務課考試問題咨詢,請直接與報考學院聯系。 2.湘潭大學應屆畢業生的檔案和學習單位一定填寫為“湘潭大學XX學院”,通訊地址為“湘潭大學XX學院XX班”。 3.請考生報名后不要隨意更改聯系電話,以免影響錄取通知書的發放。 單位代碼:10530 通信地址:湖南湘潭市湘潭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411105) 聯系電話:(0731)58292051(研招辦) 傳 真:(0731)58292695 網 址:http://yjsc.xtu.edu.cn/indexs.aspx E-Mail :[email protected] 聯系人 :周 廣楊紅梅 熱忱歡迎高等學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和在職人員報考我校碩士研究生。